律师解析:
土地承包合同是可以终止的,但要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
先说约定条件。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
解除合同的条件,等这个条件一达成,有权利的一方就能按约定终止合同。比如合同规定
承包方连续几年没按规定交
承包费,那发包方就可以终止合同。
再看法定条件,有几种情况会导致
合同终止。一是遇到
不可抗力,像严重自然灾害把土地破坏得没法搞农业生产了,合同目的达不到,双方都能解除合同。二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用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另一方就能解除合同。比如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发包方就可以要求终止合同。三是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履行。比如承包方
拖欠承包费,发包方催了之后在合理时间内仍没给,发包方就有权终止合同。
当一方要依法解除合同,得通知对方,合同从通知到对方的时候起就解除。要是对方对解除合同有意见,双方都能找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来确定解除行为有没有效力。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若承包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支付承包费,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小何
承包土地后,因
经营不善连续三年未支付承包费,小许遂通知小何终止合同,小何以经营困难为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约定层面看,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方连续若干年未按规定支付承包费,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小何连续三年未支付承包费,小许有权依约终止合同。
2、从法定层面看,小何迟延履行支付承包费这一主要债务,经小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小许也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且小许已通知小何解除合同,若小何有异议,可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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