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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重大过错,财产分割赔偿如何处理

时间:2026.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884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若一方有重大过错,财产分割赔偿该咋处理?《民法典》有规定。
先说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俩先自己商量共同财产咋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点财产。
再说赔偿问题。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大过错包括重婚、和别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是赔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像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精神赔偿是补偿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具体赔多少,得综合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得在离婚诉讼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是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不要赔偿,之后再反悔去法院主张,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法律会保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财产分割和赔偿上得到相应救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决定与小朱离婚,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均分割财产,而小丽则主张自己作为无过错方应多分财产,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
2、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小朱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大过错情形。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小丽因小朱的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如因精神打击就医的费用等,可要求物质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则需综合考虑小朱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同时,小丽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协议离婚时明确放弃,之后再主张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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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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