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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分手以后,订婚礼金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6.03.28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993人
律师解析:
1.订婚礼金通常算彩礼
若男女分手没登记结婚,男方能要求女方返还。
因为法律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
2.若没登记但已共同生活,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定是否返还及比例。
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礼金,可能不用返还。
3.双方可先协商礼金返还,协商不成,男方可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后举行订婚仪式,小朱按照习俗给了小丽10万元订婚礼金。之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手,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朱要求小丽返还10万元订婚礼金,小丽称其中3万元已用于两人共同生活开销,只同意返还7万元,双方协商无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订婚礼金一般属于彩礼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小朱有权要求小丽返还订婚礼金。
2、由于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且部分礼金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对于已用于共同生活的3万元,该部分可能不予返还。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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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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