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清算时,股东分配财产要按法定顺序来。
清算组先清理公司财产,编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等确认。
2.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等,缴税偿债后有剩余,
有限责任公司按
出资比例分,
股份有限公司按
持股比例分。
3.清算期间公司
存续,不能开展无关经营活动,财产未依规清偿不能分。
股东违规分配要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因
经营不善决定清算,清算组进行了财产清理、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然而,小朱为获取更多利益,在公司尚未支付职工工资、缴纳所欠税款的情况下,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小李则认为应遵循法定顺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照法律规定,公司清算时,应先清理财产、编制报表和制定方案并经确认。公司财产需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再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
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小朱在未完成法定清偿顺序就要求分配财产的行为违反规定。
2、在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且财产未依法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若股东未依法清算就分配财产,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小朱要正视其行为潜在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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