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法人有其他财产,
债权人可
起诉并
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拍卖其动产、不动产偿债。
2.法人
资不抵债,可
申请破产清算,由管理人清理、变价和分配财产,按顺序偿债。
3.股东
出资不实或
抽逃出资,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
4.有其他
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份额的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债权人,
借给一家公司一笔资金,该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债务到期后,法人无法偿还债务。小朱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要求法人用剩余财产偿债,还是申请法人
破产清算,抑或是追究股东责任、要求其他连带
责任人偿还,存在诸多疑问。
案情分析:1、若法人还有其他财产,小朱可
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法人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封、拍卖,并用所得款项偿债。
2、若法人资不抵债,小朱可向法院申请法人破产清算。进入
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对法人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按法定顺序
清偿债务。
3、若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小朱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法人
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若有其他连带责任人,小朱可要求其他连带责任人承担相应份额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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