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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达十级伤残,医药费怎样去赔付

时间:2026.03.1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360人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医药费赔付,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有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2.不足部分,若肇事方有商业三者险,按合同在其保险责任范围赔;还不足的,侵权人依法赔偿。
3.赔偿数额以医疗机构收费凭证为准,结合病历证据确定。
后续治疗费可实际发生后起诉,也可按证明或鉴定结论与已发生费用一并赔。
4.要收集保存好医疗费用票据,便于索赔。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导致小李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李就医产生了一系列医疗费用。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李要求小朱赔偿全部医药费,小朱则认为应先由保险赔付,不足部分再协商。双方就赔偿顺序和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医药费赔付,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医疗费用有相应赔偿限额。本案中小李的医药费应先通过小朱车辆的交强险进行赔付。
2、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若小朱有商业三者险,需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还有不足,才由侵权人小朱依法赔偿。
3、确定赔偿数额时,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为依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若小李存在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可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与已发生的医药费一并赔偿。小李需收集保存好各项医疗费用票据,以便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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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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