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协商无果,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工资,
逾期加付
赔偿金。
3.向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权利受损一年内提出。
5.对
仲裁不服,除特殊情况,可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
起诉。
6.有工资
欠条,可直接起诉。
7.工程转包、
违法分包,可要求总包和分包单位清偿。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某建设工程用人单位参与施工,工程结束后用人单位却
拖欠其工资。小朱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他考虑向多个途径维权,不知选择哪种方式更合适,且不确定若工程存在转包情况相关单位是否要担责。
案情分析:1、小朱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会加付赔偿金;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若想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3、若小朱持有工资欠条,可直接
向法院起诉。此外,若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况,小朱可要求施工总
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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