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后丈夫是否还妻子欠款,取决于
债务性质。
若属妻子
个人债务,比如婚前欠下的,或明确约定为个人且
债权人知晓,丈夫不用还。
2.要是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丈夫也有偿还责任。
像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借的,都属
共同债务。
3.离婚时,共同债务先共同偿还;财产不够或各自所有的,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离婚后,小丽称小朱应偿还自己所欠的一笔债务。小朱认为该债务是小丽个人债务,自己无偿还义务;而小丽则主张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应共同偿还。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是否需偿还该债务需分情况。若此债务是小丽个人债务,如她婚前所负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权人知情等,依据法律规定,小朱无偿还义务。
2、若该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丽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即便离婚小朱也需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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