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动产赠与未
过户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但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
因为赠与是实践合同,不动产
产权变更以登记为准,未登记则赠与未完成。
2.已过户后,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不履行
扶养义务、不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一年内可行使法定
撤销权。
3.若受赠人
违法行为致赠与
人死亡或失能,
继承人或
法定代理人六个月内可行使撤销权。
案情回顾:小朱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
房产赠与小胡,并签订了
赠与合同。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小朱反悔不想赠与了,小胡则认为合同已签,小朱不能随意撤销。完成过户登记后,小胡不仅严重侵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还不履行对小朱的扶养义务,小朱想
撤销赠与,小胡却坚称房产已过户,小朱无权撤销。
案情分析:1、在未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前,由于赠与合同是
实践性合同,不动产产权变更以登记为准,未登记则赠与未完成,所以小朱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如果该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则不可任意撤销。
2、已完成过户登记后,因小胡存在严重侵害小朱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情形,小朱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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