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先用
共同财产还。
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这些情况算
共同债务:
双方一起同意的
债务,像两人都签字或一人事后认可的;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
3.夫妻对共同债务要一起还。
债权人能找任何一方要全部债款,一方还完后,可按协议或判决找另一方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因经营生意,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家庭店铺运营。后小朱和小丽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对于小胡的债务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未参与借款,不应承担;小朱则觉得这是为家庭经营所借,小丽应共同承担。此时家庭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
案情分析:1、此债务是小朱为家庭店铺运营所借,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由于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应先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并且对于该共同债务,小朱和小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胡可以向小朱或小丽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若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按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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