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要是碰到
股权转让恶意逃债,
债权人能按
债权人撤销权规定,向法院提
撤销权诉讼。
要是能证明转让方和受让方
恶意串通,以不合理低价转让
股权躲债,且受让方知情,就能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
还能
申请保全查封转让方股权,防止其再转移。
调查双方资金往来,若有异常流转用于逃债,可作
证据。
追究转让方滥用股东责任逃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责任,让其对
公司债务担责,维护债权人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转让股权给小许,债权人小丽认为此行为系恶意逃债。小丽发现小胡与小许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且小许知晓该情形,损害了自己的债权。
案情分析:1、若小丽能证明小胡与小许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逃避
债务,且小许知道该情形,小丽有权依据《
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该股权转让行为。
2、小丽可申请对小胡的股权进行保全查封,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股权。
3、调查小胡与小许之间的资金往来等情况,若存在异常资金流转用于逃避债务,可作为证据。
4、追究小胡滥用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责任,要求其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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