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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装修一方买房,分手之后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6.02.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08人
律师解析:
房产登记在买房方名下,装修方出资装修,装修部分算房屋添附。
分手时,装修方可要求评估装修价值,让买房方适当补偿。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共有
分手时先协商分割房产及装修,协商不成则诉讼
法院会依双方贡献、经济状况等综合判定。
关键是确定房产归属和装修出资,依此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分割,保障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小许名下,小丽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后两人分手,小丽要求对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并要求小许给予适当补偿,小许则认为装修是自愿行为,不应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产登记在买房方名下,装修方对装修出资,装修部分可视为对房屋的添附。分手时,装修方有权要求对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要求买房方给予适当补偿。
2、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共有。分手时,可协商分割房产及装修部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对房产及装修的贡献大小、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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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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