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后遭遇女方家诋毁诽谤,可
固定证据,根据情节采取协商、发律师函、
民事诉讼、
刑事自诉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民事主体享有
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
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离婚后女方家诋毁诽谤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情节较轻时,通过协商和律师函可促使对方认识错误,停止侵害。
若
情节严重,
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承担停止侵害等
民事责任。
当行为符合诽谤罪
构成要件时,还能通过刑事自诉追究
刑事责任。
面对此类法律问题,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若你也遇到类似困扰,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咨询,以便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丽为发泄不满,在多个社交群里散布小朱的不实信息,称小朱在婚姻期间有严重过错,还编造各种负面事迹诋毁小朱。小朱得知后,要求小丽停止这种行为,但小丽拒绝。小朱认为小丽的行为给自己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可先固定小丽诋毁诽谤的
证据,如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诋毁事实存在。鉴于目前情节不算特别严重,小朱可先与小丽协商,要求其停止
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小丽发送律师函,
警告其行为
违法,要求承担法律后果。若小丽的诋毁行为情节严重、影响较大,小朱可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丽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若达到“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程度,小朱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小丽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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