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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做生意产生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97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时做生意产生的债务分情况处理,共同经营或收益用于共同生活等的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一方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可能为个人债务,独自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判断离婚时生意债务的承担主体,关键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生意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或者其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一方经营生意,另一方未参与且经营收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债务可能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不过实践中,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等。
如果大家在离婚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得更准确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夫妻二人决定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经营了一门生意,产生了一笔债务。小朱认为这是他个人经营产生的债务,小丽未参与经营,收益也未用于共同生活,应由自己承担。但小丽觉得生意是在婚姻期间进行的,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看生意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或收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本案中小朱经营生意小丽未参与,若小朱能证明经营收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债务可能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小朱需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若无法证明,该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通常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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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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