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合同有
违约金计算方式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需在合理范围,过高或过低可请求调整;
未约定的,受损方可要求
赔偿实际损失及
可得利益,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合同中明确规定不付款时违约金计算方式,只要该约定合理就应按此执行。
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30%,可认定过高,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低;
若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增加。
当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其中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违约金相关问题较为复杂,若你在合同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若一方不付款需按特定方式计算违约金。后来小朱未按约定付款,小李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另有小静与小胡
签订合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小胡违约给小静造成了损失,小静要求小胡赔偿实际损失,小胡则认为赔偿数额过高。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与小李的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应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计算方式。然而因为小朱觉得违约金过高,若该约定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30%,小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2、对于小静与小胡的合同,由于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小静可要求小胡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赔偿数额不得超过小胡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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