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共同共有财产分割中权益受损且不服
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法律解析:
在共同
共有财产分割时,若
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并且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应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不服第
一审裁定的,则需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上诉时要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明确上诉请求和理由。
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案件审理,若原判决、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会依法
改判、撤销或变更。
若在共同共有财产分割上诉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共同共有一套房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朱认为该判决使自己权益受损,他觉得法院在分割份额认定上有误,导致自己分得的房
产权益过少。小朱遂考虑通过上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小朱若要上诉,需在该法定
上诉期限内进行。
2、小朱上诉时需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在其中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上一级法院会对小朱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若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上一级法院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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