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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撤销请求权归谁所有

时间:2026.02.02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173人
律师解析:
婚姻撤销请求权主体依具体情况定。
胁迫结婚,受胁迫方有此权利。
胁迫指以损害对方或其近亲属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相要挟,迫使其违背意愿结婚。
一方患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对方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婚姻
该权利要在法定期间行使,否则消灭。
如受胁迫的自胁迫终止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隐瞒情形下自知道或应知道一年内行使。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登记结婚,婚后小胡发现小丽在结婚登记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小胡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侵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小丽则辩称自己当时并非故意隐瞒,且小胡知晓后未及时提出撤销请求,现在已过时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小胡发现小丽隐瞒重大疾病后,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若小胡能证明小丽隐瞒重大疾病,且自己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其撤销婚姻的诉求可能得到支持。若超过一年未行使权利,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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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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