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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赶人,违约金到底该怎么计算

时间:2026.02.0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36人
律师解析:
先瞧租赁合同违约金咋定。
有明确规定就依约算。
没约定的话,按相关法律,违约致对方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像租客重新找房的额外花费、合理搬家费等都能算损失主张。
计算还会参考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等。
租期长租客找房难,违约金可能高;
租金低租期短,违约金相应调整。
综合考量平衡双方利益,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

案情回顾:

小许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后房东无故要求小许提前搬走,小许重新找房产生额外支出和搬家费用,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如小许重新找房的额外支出、合理搬家费用等。
2、计算违约金通常会参考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等因素。剩余租期长、租客重新找房困难,违约金可能高些;租金低且剩余租期短,违约金会相应调整。
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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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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