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
起诉分三种,并非固定九个条件。
一是法定不起诉。
出现情节显著轻微、过
追诉时效、经特赦、告诉才处理
犯罪未告诉或撤告诉、嫌疑
人死亡等情况,不追究
刑责,已追究的应不起诉。
二是
酌定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微,依
刑法无需
判刑或可免刑的,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三是
证据不足不起诉。
二次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起诉条件,应不起诉。
案情回顾:小胡因涉嫌
盗窃被警方
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案件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小胡的辩护律师提出,小胡虽有盗窃行为,但盗窃财物价值较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应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而检察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来确定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觉得证据不足以证明小胡构成犯罪,且犯罪情节轻微,对于是否起诉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刑事诉讼法》,法定不起诉中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若小胡的行为符合此情况,应当不起诉。
2、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经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可适用证据不足不起诉。同时,若小胡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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