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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是什么情况

时间:2026.01.25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里“情节严重”有这些情况:
转让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其他耕地十亩以上;
非法获利超五十万元;
转让土地造成严重后果,像破坏生态、引发冲突;
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
使土地资源严重破坏,无法耕种。
符合其一可能被认定情节严重,面临刑事处罚
司法机关会依全部事实证据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许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改变土地用途,在该地块上违规建设厂房,致使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无法恢复耕种,引发当地村民强烈不满,群体冲突一触即发,造成恶劣影响。小许转让土地获利超五十万元,且此前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已受过一次行政处罚。此次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中“情节严重”,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非法转让土地获利超五十万元,符合“情节严重”情形之一。
2、转让土地致使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无法恢复耕种,也满足“情节严重”条件。
3、转让行为引发群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同样属于“情节严重”范畴。
4、小许曾受过一次行政处罚,此次再次非法转让土地,也符合相关规定。综合来看,小许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中“情节严重”,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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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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