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确认解除权:
单方想
解除合同但联系不上对方,先确定自己有无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有则可依法或依约解除。
2.书面通知:
用邮政特快专递向对方合同预留地址寄解除合同通知书,详情单注明内容,留好底单与查询记录以证明通知。
3.媒体公告:
预留地址无法送达时,可在国家级或对方住所地省级有影响的媒体发解除公告。
4.
纠纷处理:
解除要合法合规,若涉诉需证明有解除权且已通知。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
签订合同后,小朱因某些原因欲
单方解除合同。然而,小朱却联系不上小李。小朱认为自己有法定解除权,但不确定流程是否合规,小李则认为合同应继续履行,双方存在争议。小朱不知如何是好。
案情分析:1、小朱要确认自身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若有,可依据法律或
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2、小朱可通过
书面形式,如邮政特快专递,向小李在合同中预留的地址寄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解除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以此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
3、若小李预留地址无法送达,小朱还能在国家级或小李住所地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发布解除合同的公告。
4、小朱的解除合同行为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若因解除合同
产生纠纷诉至法院,需证明自己有解除权且已履行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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