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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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的收益该归谁要看转租的行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承租人只需要按出租人的要求以原定价格给付房租,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得的额外收益,应当归承租人自己所有。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应归出租人所有。

1、房屋转租一般都存在着转租收益的问题,对于合法转租收益,除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归承租人所有。2、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收益的归属,如无此约定,则此收益归承租人所有。

房屋转租一般都存在着转租收益的问题,对于合法转租收益,除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归承租人所有。主要依据是 合同法 第225条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