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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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涉及欠债未偿还事宜的诉讼过程中,若诉讼参与者或其他相关人员触犯了该法规所明文禁止的任何行为,法庭有权依据实际情况程度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包括罚款与拘留;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鉴于此,倘若有人在诉辩进程中存在上述违规表现,比方说捏造虚假证言、妨碍司法官员正常执行公务、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等,则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性拘留措施。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经过刑事拘留之后,并不能够直接对嫌疑人提出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在被依法实施拘留之后,通常会启动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以收集充分的证据资料,并完成整套案件的材料整合。在此基础上,由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或决定逮捕阶段。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流程中,实施刑事拘留并非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必要步骤。实际上,拘留只是侦查环节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手段,其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干扰案件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侦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只有在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若果被害者因为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而遭致了经济上的损失,他们便可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文规定,当被害者因为人身权遭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或是财产被罪犯损毁而导致物质损失时,他们有权利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然而,倘若被害者已经离世或失去了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就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在案件中,倘若对方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仍然可以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