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物业纠纷精选解答 > 房子装修期间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房子装修期间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6.01.15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044人
律师解析:
1.房屋装修时,物业费通常按正常居住标准收取,这是因为公共区域清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并未改变。
2.只要物业正常提供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3.各地政策有别,部分地区允许业主与物业协商装修期物业费优惠,但不常见。
4.若觉得收费不合理,业主可先与物业沟通,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新房进行装修,他认为装修期间自己未实际入住,不应按正常标准缴纳物业费。但物业表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装修期间需按正常标准收取,因为公共区域清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内容未改变。小朱觉得不合理,认为应给予一定优惠,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所以物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取装修期间物业费有法律依据。
2、虽然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允许业主与物业协商在装修期间给予一定优惠折扣,但这并非普遍情形。小朱若认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先与物业沟通,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在法律上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因此物业收取业主装修保证金是不合法的。 虽然物业和业主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对于装修保证金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为格式条款,因加重...... 更多>>
  • 小区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均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计费的起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故需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