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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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约定债务责任的承担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针对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应由何人来承担作出明文规定。然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所负之债务原则上应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予以承担。具体而言:首先,股东需通过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履行相应义务,因此在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之后,原公司所背负的债务仍应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责解决。

股权转让后,债务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协议里写清楚了,那就按协议来办;要是没写,那公司就得自己承担债务。原股东要不要负责,得看他有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或者损害公司利益这些行为。要是有,可能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都是通过合法程序完成的,原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在股权转移过程中也没有欺诈、恶意等不当行为,那债权人通常就不能直接让原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如果原股东在出资环节有瑕疵,比如没有按规定的比例足额出资、虚报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那就算股权已经转让了,债权人还是有权向原股东提出要求,让他在没出资的那部分额度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的问题,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协议里有规定,那就按规定来;要是没规定,那公司的债务就由公司自己承担,原股东就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股东要是对公司债务有过失行为,比如说明明知道有没披露的债务还接受了转让,那可能就要承担责任。总之,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债务承担方和责任大小。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通常不需要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也有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权转让只是股东身份的变更,不会改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地位和对外承担债务的义务。不过,如果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公司债务、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们仍需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