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买房违约不买时,
违约金通常不给物业。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支付对象按合同约定。
2.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签订,依合同相对性,
买方违约,违约金应给卖方,弥补卖方损失。
3.物业与房屋买卖交易无直接关联,主要负责小区管理服务,未参与交易约定。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违约金应给卖方。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朱购买小丽的房屋。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朱违约不打算购买该房屋。小丽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然而小区物业却称小朱应将违约金支付给他们。小朱与小丽认为违约金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小丽,双方就违约金支付对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房屋买卖中,合同是在买卖双方即小朱和小丽之间签订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若买方小朱违约,违约金应支付给卖方小丽,以弥补小丽因小朱违约遭受的损失。
2、物业主要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未参与小朱和小丽的房屋买卖交易约定,与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直接关联。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否则小朱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无需支付给物业,而应支付给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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