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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法条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法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21:19:07 已帮助18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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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借条的格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样的,并不因为债务债权的主体是父母和子女就有什么不同的了。而且,既然夫妻双方当初在买房的时候明确表示是向父母借的钱,那么这套房子就应该被判定为夫妻共有房产,和父母之间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因为,父母可以凭借此借条要求孩子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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