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杨律师,请问一件房租租赁纠纷案。首先此房租,甲方和乙方签约不准许转让,在乙方告知丙方此房屋不准许转让的情况下还和乙方签约,照常经营,交租近一年,随后丙方拖欠4个月房租。其丙方拖欠1个月房租的时候,出面报警处理要求丁方交还房屋给甲方,丙方不同意,直至拖欠合计4个月。甲方提起诉讼 ,乙方愿意赔偿违约金,但不愿赔偿四个月房租,这个责任如何划分?
员工无过错单位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