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
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学生未满十周岁,学校如果证明不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承担责任,如果能够证明,则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学生已满十周岁,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用承担责任。 体育老师如果对于学生受伤没有过错或重大过失,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