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债权,既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抵消、免除的权利,亦有转让债权的权利。《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的,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债务人的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因债权转让而丧失债权人的权利。当然,《合同法》第79条也规定,下列三种情形的债权转让不合法:一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是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只要没有违反这些规定,债权转让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