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
定金合同是
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
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
合同的效力。
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
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
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
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