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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户死亡

土地承包户死亡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0 14:43:15 已帮助30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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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户死亡后其子女可否继承土地征用款?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若家庭承包经营权人员死亡,土地由其它经营权人继续承包。若无其它经营权人,则土地由村组收回。土地征用款是对土地所有人及使用人的补偿,严格来说土地被收回,则土地补偿属于村组,不发生继承。但实践中,很多地方按照继承分配土地款。详情可来电咨询贵阳陆承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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