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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效力

申办条件(办理须知)在《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办理程序1、5个工作日;2、由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收验材料;3、核验材料后符合要求的在《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加注新的有效期。提交材料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申报表》(一式两份);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法律依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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