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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最近遇到一位农民问这样一个问题,估计也有很多农民都有类似的疑问,老王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家里有4口人,两个孩子,都有承包地,后来孩子上大学了,走出了农村,便将户口都改为城市户口了。而现在村里要将孩子的地收回,并且说等我去世后,土地也要收回,理由是孩子都改为城市户口了,不能继承,这样合法吗
2024-03-04 19: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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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是农村的户口可以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地
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解析: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不具备所有权,也不能通过继承转让。村集体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村集体成员死亡的,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1、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法律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典农村宅基地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农村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放弃继承宅基地的协议需要特别注意这三点:写清楚自己放弃继承的原因、放弃的这部分宅基地后续由谁来继承,还是归老人重新分配、协议制定后相关人员需要到场做个公证。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二、怎么放弃继承权的?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构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其中一种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另一种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要由放弃人亲笔书写,放弃继承权可以做出书面表示,也可以以口头的方式,这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要继承者自己书写放弃申请,放弃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之前提出才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农村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我国公民有依法继承房产的权利,也有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当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时,需要提供一份声明书,下面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我父亲(母亲) 于 年 月 日因 父亲(母亲) 于 年月日 ,我父亲(母亲)生前与母亲(父亲) 有坐落于 的 房产壹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我父亲(母亲) (父亲) 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我系父亲(母亲) 与母亲(父亲) 婚生 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父亲(母亲) 母亲(父亲) 该项房产的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 月 日以上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仅供参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构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农村耕地的征收对于农民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那么,在农村耕地的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由哪几部分组成呢?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从实质来说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其补偿对象是土地的所有权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谓有的。土地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是由《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但《土地管理法》同时规定,若依法定倍数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不能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省级政府可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也可提供相关补偿补助费的标准。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比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及砍伐费等内容。此项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也就是说此补偿一般是补给被征地农民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自行制定。3.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收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与地上附着物补偿类似,青苗补偿费补偿给青苗所有人,具体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4.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个人或者征得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5.其他补偿费用。其他补偿费是对因征收土地而给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造成的其他损失而支付的费用,比如误工费、基础设施恢复费、水利设施恢复费、搬迁费等等费用的补偿。以上内容就是征地补偿费用的构成,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参照以上内容评估一下自己拿到的补偿费用是否合理,遇到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应当及时维权,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构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找个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宅基地继承都有哪些规定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按件收费指导标准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二)按标的比例收费指导标准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问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被子女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一般只有使用权。子女有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的,可以继承。如果要建造房屋需要向相关部门依法申请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拆房恢复耕地该怎么补偿
1、补偿安置依据是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如果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父母去世农村房屋继承怎么处理?
父母过世农村房产的继承应携带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即可办理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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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30 05:48:27
你好你好具体情况详情讲下
问题:男朋友没有到结婚年龄就没有扯证,离婚了能分到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21:28: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能查身份证信息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9:22: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父母都不管孩子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3: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后户口本必须要改为离异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6:08:1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2:59
遗产是谁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问题: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祖父母去世,子女愿意继承财产,父亲的兄弟姐妹还能继承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3:33
属于,婚后共同收入购置资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就是我们婚后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0:21:16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子女购买房屋,产权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这算是个人财产。
问题: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09:16:28
算,不过有争议。你现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男子在和女方同居时买的房子,但是没过户,在登记结婚后一个月过的户,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刘阳律师
2024-05-28 18:35:59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问题:如何查询老公把他外甥女挂靠到他名下的?
钱威律师
2024-05-29 21:28: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能查身份证信息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6:08:1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0:21:16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子女购买房屋,产权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这算是个人财产。
问题: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30 05:48:27
你好你好具体情况详情讲下
问题:男朋友没有到结婚年龄就没有扯证,离婚了能分到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9:22: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父母都不管孩子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09:16:28
算,不过有争议。你现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男子在和女方同居时买的房子,但是没过户,在登记结婚后一个月过的户,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3: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后户口本必须要改为离异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2:59
遗产是谁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问题: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祖父母去世,子女愿意继承财产,父亲的兄弟姐妹还能继承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3:33
属于,婚后共同收入购置资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就是我们婚后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刘阳律师
2024-05-28 18:35:59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问题:如何查询老公把他外甥女挂靠到他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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