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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三金

  根据2004年4月1日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二),只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才能要求退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2、3项的规定,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所以,正常情况下,离婚是不得要求退还三金彩礼,但只要存在以上3中情形之一的,即可要求退还三金彩礼。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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