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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3-05 0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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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
张滢钰
问题:农民种的小荒地国家标准收费是多少是吉林省舒兰市,谢谢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交通违章处理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交通违章当事人怎么处理
1、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3、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4、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企业的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工资和普通的职工有区别吗
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在你上班的时候,从工资里面已经体现出来了,高级职称的岗位要比中级职称的岗位工资多,所以,在缴纳个人养老金以及单位给你缴纳养老金的时候,都比中级职称的多,退休的时候,当然也要比中级职称的多,所以,根据现行的规定,在计算退休费的时候,不再考虑职称,只是按照缴费的多少,工龄的长短来计算,从计算办法上,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没有不相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0条是如何规定的?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三)总质量大于三千五百千克的货车和挂车未按照国家标准在其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的;(四)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五)擅自更改、删除或者伪造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资料的;(六)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行为人有前款规定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应当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有前款规定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白山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九级工伤待遇主要有: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吉林省的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城镇户口但住在农村死亡赔偿金按哪个标准计算求专业人事告知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生活满1年的,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根律师认为,原则上一般认为以户籍来进行区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也应当可以认定上述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规定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解释》第29条规定,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您好,已连续居住,农村户籍的,按二十年计算……”可以看出这里区分了两种标准,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这里的满1年依据也是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这个普遍适用的标,对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同时:某高级人民公布的《关于人身交通事故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律师提醒,这个长期定居的“长期”目前没有一个数字化的法律定义,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举例来说:“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亲戚在吉林工作呢,只是现在由于他自己怀孕之后马上申请产假了,但是以前没有接触过不是很了解,一般吉林省2019产假新规定都有哪些的啊?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原文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道路应急运输能力。交通运输、公安、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应当根据天气变化,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适时做好雾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安全预报、预警、预防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体检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资料。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体检,不得阻挠。询问或者体检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搜罗证据时,能够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获到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准许,能够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置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在吉林那边上班呢,但是最近因为工作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转弯处的情况,就给发生车祸了,正在处理误工费呢,那个吉林省车祸人伤误工费标准怎样的?
车祸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车祸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吉林车祸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吉林车祸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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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21 02:16:4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醉驾情况进行分析
问题:醉驾?
于雅平律师
2024-06-20 20:03:53
你好,如需要问题详细的处理方案,可佳361279102去获取,避免等待!
问题:倒车没倒进去看到后方来车停下了谁的责任?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20 12:17:18
你好,及时报警,交警定责明确。
问题:我骑两轮电车逆行,被迎面来的电车撞了一下,而对面的电车失控摔到了,也受了重伤,请问我要负多少责任?
李玉亭律师
2024-06-18 15:11:23
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期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以交警部门为准。
问题: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出来?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0: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交通事故导致半月板后角撕裂累及关节面,未做手术,下蹲轻微受影响,够伤残吗?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9:2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肇事逃逸致人多处软组织损伤应当怎样定责和处罚?
钱威律师
2024-06-15 21:30:5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是负责人,已经被起诉强制执行阶段,之前我无财产可供执行,现在我因为交通事故?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7:34:40
你好,电联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问题:机动车和三轮车碰撞,三轮车主责,对方不接受,非要我主责,拒绝处理?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5:14:28
你好,是否报警了?有人员受伤嘛?
问题:骑电动车发生车祸?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30:20
法律规定,车主将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问题:车借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钱威律师
2024-06-21 02:16:4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醉驾情况进行分析
问题:醉驾?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30:20
法律规定,车主将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问题:车借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李玉亭律师
2024-06-18 15:11:23
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期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以交警部门为准。
问题: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出来?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9:2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肇事逃逸致人多处软组织损伤应当怎样定责和处罚?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7:34:40
你好,电联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问题:机动车和三轮车碰撞,三轮车主责,对方不接受,非要我主责,拒绝处理?
于雅平律师
2024-06-20 20:03:53
你好,如需要问题详细的处理方案,可佳361279102去获取,避免等待!
问题:倒车没倒进去看到后方来车停下了谁的责任?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20 12:17:18
你好,及时报警,交警定责明确。
问题:我骑两轮电车逆行,被迎面来的电车撞了一下,而对面的电车失控摔到了,也受了重伤,请问我要负多少责任?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0: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交通事故导致半月板后角撕裂累及关节面,未做手术,下蹲轻微受影响,够伤残吗?
钱威律师
2024-06-15 21:30:5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是负责人,已经被起诉强制执行阶段,之前我无财产可供执行,现在我因为交通事故?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5:14:28
你好,是否报警了?有人员受伤嘛?
问题:骑电动车发生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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