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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3 07:19:10 已帮助41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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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阶段性担保的特点有哪些

在我国阶段性担保的特点有如下几点:


1、阶段性担保是保证担保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代偿性、转移性及独立性的特点。


二手房贷款业务中,银行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中介机构是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以及相关费用。


2、阶段性担保具有阶段性


阶段性是针对担保期限而言的。阶段性担保的期限为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若借款人在此期限内不按照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阶段性担保涉及借款人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借款人的关系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申请资料。银行在审查了申请资料后,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银行将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期如数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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