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检察机关介入经济纠纷

检察机关介入经济纠纷

检察机关介入经济纠纷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3-03 05:35:53 已帮助22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法集资检察机关是否可以介入

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非法集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而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的案件未立案侦查的,应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