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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同居敲诈勒索

解除非法同居敲诈勒索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1 10:57:58 已帮助37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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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通常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男女会选择签订一份书面的解除同居协议书,对相关的问题约定清楚。而对这样的协议,若内容是关于财产和子女的话,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签署的,那么也是承认其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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