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或协议或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办理。 二、协议离婚应由双方就离婚、财产与
债务处理、孩子
抚养达成一致后联系夫或妻所在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三、不能协议或不协议离婚的,向
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
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所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 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上面就是湖南
起诉离婚程序的具体内容,谢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