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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怎么抵押
划拨土地使用权怎么抵押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9 08: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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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怎么抵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可以办到房产证吗?
结论: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办到房产证。解析: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办到房产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其他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子在农村只有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抵押贷款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抵押贷款上是有差异的。现在较大数额的贷款基本都需要相应的抵押物,而从我国目前正在施行的《民法典》来看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遵循的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也就是必须要房地一致才能办理贷款,不过极个别地方也可以采用分开抵押,但容易造成土地纠纷。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我国已经很普遍了,诸如现在的贷款买房、贷款转让土地办厂等都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面这些情况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1)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该地块没有达到开发强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争议的不能抵押贷款;(4)经风险评估后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又要复杂些,《民法典》中只讲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但具体能否抵押贷款还得看地方政策。此外,诸如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使用权(官方说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还在试点中,除了试点地区外,大部分地区是无法私自通过使用这些土地使用权来用于抵押贷款的。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注意事项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任何抵押贷款都是有风险的,因此作为抵押人,下面这些点尤为值得注意。1、要了解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直接抵押贷款的。2、了解抵押无效的情况,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本身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并且没有缴纳足够的地价款,那么购买房产的个人此时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就属于抵押无效。3、要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抵押协议,不能接受任何口头抵押贷款。4、出于安全性考虑,在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最好给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填好受益人,重点来了,保险的期限一定要大于抵押期限!5、最后,在抵押贷款到期或者由于一些原因取消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不要觉得就这样了,一定要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抵押贷款纠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在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贷款都是有风险的,作为抵押人要了解自己的土地的性质如果是国有的划拨的土地那么不能直接的抵押去贷款。如果符合规定可以贷款最好要签订符合国家规定的抵押的协议,这样也能够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往往只有几十人,但需要的资金至少过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如下方面:地价款、拆迁补偿费、工程款。这么大量的资金从何而来呢?通常情况下,开发商的自身资金是有限的,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融资。即使开发商自身有足够的资金,有时候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动用自身的资金,同样地进行融资。作为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就是向银行贷款,但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是提供合格的担保。而开发商能够提供也是银行容易接受的担保物就是已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最主要的担保物。因此,购房人在审查时看到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也就见怪不怪了。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般为:抵押、融资、卖楼、还款。应该说,市场经济要求资金的高速运转,而开发商合理合法地利用资金的行为也不应该被指责。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运用行为构成一个资金链,而一个良性的资金链有利于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反过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沉淀大量资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是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对经济关系的合理反映。因此,政府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着眼于疏而不是堵;同样地,作为购房人,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重在防范而不是害怕。作为购房者,要防范开发商的土地抵押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了解房地产抵押的法律知识。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建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此外,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问题的关键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抵押。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向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其抵押行为才有物权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土地抵押贷款要满足以下条件:抵押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交清土地出让金,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抵押人需要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已经申领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抵押登记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
您好,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6、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7、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8、办理出让手续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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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4 19:19:25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借了别人20万高利息,8年了,对方会起诉我们吗,法院认定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每天好几个电话的打,现在打电话到我这里,现在没有钱还款,我朋友在网上借钱?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6-11 15:10:22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那种信用卡协商还款能办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6-10 18:03: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在网上借别人1500还有机会要回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20:54
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
问题:我有个四万左右的债务纠纷,是货款,我知道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他家开个养生馆,我去消费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9 12: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写的欠条,没有执行,被套了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2:02: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借给别人10000块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7:0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丈夫未还的信用卡离婚后妻子需要一起还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9 12: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写的欠条,没有执行,被套了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20:54
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
问题:我有个四万左右的债务纠纷,是货款,我知道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他家开个养生馆,我去消费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2:02: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借给别人10000块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06-14 19:19:25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借了别人20万高利息,8年了,对方会起诉我们吗,法院认定吗?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每天好几个电话的打,现在打电话到我这里,现在没有钱还款,我朋友在网上借钱?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6-11 15:10:22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那种信用卡协商还款能办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6-10 18:03: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在网上借别人1500还有机会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7:0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丈夫未还的信用卡离婚后妻子需要一起还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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