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
收购合同主文,一般应具备如下内容: 1、说明收购项目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2、收购的先决条件条款,一般是指: (1)收购行为已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当收购项目涉及金融、建筑、房地产、医药、新闻、电讯、通讯等特殊行业时,收购项目需要报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收购各方当事人已取得收购项目所需的第三方必要的同意。 (3)至收购标的交接日止,收购各方因收购项目所做的声明及保证均应实际履行。 (4)在所有先决条件具备后,才能履行
股权转让和付款义务。 3、收购各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条款。包括: (1)目标公司向收购方保证没有隐瞒影响收购事项的重大问题。 (2)收购方向目标公司保证具有实施收购行为的资格和财务能力。 (3)目标公司如经履行收购义务的承诺以及其董事责任函。 4、收购标的资产评估。 5、确定出资转让总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7、确定出资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拟转让出资的当前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必要时可以考虑在金融机构设立双方共管或第三方监管帐户,并设定共管或监管程序和条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