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收后国家会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费,这个费用是根据农户的家庭总人口计算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按照该农户被征收的总耕地数量除以该农户耕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人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计算方法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需要说明的是,所有补贴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十五倍。
2、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如果征用时种植为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可按照上一季度最高产值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征用时农作物已经成熟而且能得到收获的,不予以补偿;如果征用时种植为多年生长的林木的,尽量移植,且给予一定的移植费;如果这些林木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照林木的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如果征用时,树木已经成材的,由所有者自行砍伐且不予补偿。具体可参照各地的青苗补偿办法实施。
3、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在所征用土地范围内有需要迁移的电线,通讯电缆,广播线,以及公路铁路等需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初步核定概算,申请报批。在所征用土地范围内有一些农村水利建设的比如鱼塘,养殖场,厕所坟墓等等,需要参照当地相关补偿标准,给予一定的迁移费或者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