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公积金贷款范围

公积金贷款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有: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