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对方是不可以反悔的。你们约定了
违约金的话,
合同生效日期9月1日的话,那么生效日期确实就是9月1日,承担的就不是
违约责任,而是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签字日期是8月20日,那么合同在8月20日双方签字的时候就“已经生效”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如果一般情况,就应当执行(违约金本身数额有问题除外)。至于租期只是
合同履行期限。这么如果因为某方过错。这两个时间是不能混同的。假如没有其他违法情形,也没有其他关于合同效力约定的话,在8。看了你的补充问题:如果你们当时约定了。反正就是都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