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有抑郁症而要
离婚是可以,但如果在这时候
提出离婚的话可能会加重对方的病情,导致对方的抑郁症变得更加严重。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调解无效,可以
申请离婚。 我国《
婚姻法》(自废止)及相关司法解释(自废止)对特殊时期及弱势人群的婚姻给予特殊的保护。具体规定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如下: 一、《婚姻法》(自废止)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
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
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
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婚姻法》(自废止)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