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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寓落户口新政策

在宁波缴纳社保满三年的,并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将本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户口迁入到宁波的社区集体户。在人才落户方面,先落户再就业范畴从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扩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15年内。此外,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1年缩减为6个月,对于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3年减至1年。在居住就业落户方面,除了将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5年改为3年,新政新增了租赁商品房落户的内容。政策明确,在宁波市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3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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