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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合作作品主体

作者合作作品主体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1 20:27:33 已帮助24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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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作者怎么确定


    我国立法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但这毕竟过于原则,无法以此作为判断“创造性劳动”的标准。另外,前面虽然已经确定了合作作品的构成要素,但仅仅根据它来确定合作作者还是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



    (1)判断参加创作的人所提供的工作是创造性的,还是劳务性的,并不能依据事先约定



    (2)“创造性劳动”的含义太广泛和一般了,只有很少一部分工作是谈不上任何创造性的纯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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