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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两份遗嘱

首先要考虑的是多份遗嘱是否为有效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每种遗嘱都有着不同的要求,符合要求才能成为有效遗嘱。

其次要考虑的因素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公证遗嘱具有最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最后要考虑的是遗嘱订立的时间。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医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见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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