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及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法院依情况决定;调解、离婚案件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原告或上诉人撤诉获准许,由其负担受理费。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诉讼费负担规则旨在保障胜诉方权益,避免其因诉讼产生不合理费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以及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费用分担。调解和离婚案件先由当事人协商,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保证公平性。原告或上诉人撤诉获准许后自行负担受理费,能避免当事人随意撤诉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如果您在诉讼费用负担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